loading ...
loading...

2008-06-24 |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委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的奖励规定(试行)

分享
标签: 招商引资  引进  奖励  物资  引资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承接东部沿海产业转移,牢固树立“亲商、重商、护商”的理念,营造良好的氛围,促进我区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扩大开放、鼓励外来投资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雨城区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招商引资奖励项目和奖励基金的设立

(一)资金来源

1、在新引进企业第一年缴纳的税收中按区级实得部分3%的比例提取招商引资奖励或工作经费补贴基金;

2、在土地出让收入中政府收益部分按5%的比例提取招商引资奖励或工作经费补贴基金。

(二)奖励对象

为雨城区招商引资以及在雨城区与实施产业转移的企业之间牵线搭桥,做出实际贡献的区内外企业、单位和社会引资人等。

(三)奖项设置

新引进项目和资金须是雨城区外的项目和资金,并且企业须在我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1、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奖。因引荐者在第一时间提供项目信息而新引进企业或项目,待企业在雨城区办理工商、税务等登记手续且完成投资后,给予引荐者2000元—10万元的提供投资项目信息奖励或工作经费补贴,即:

新引进企业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2000—10000元计奖;

新引进企业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1万元-3000万元的按10000—30000元计奖;

新引进企业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01万元-5000万元的按30000—50000元计奖;

新引进企业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50000—100000元计奖。

具体申报办法:区内引荐者须及时填写个人申报表或单位申报表报区招商局,区外引荐者可通过电话、信函、网络等方式及时与区招商局联系,区招商局报经分管领导审批认可后给予奖励。

2、引进重大项目组织奖。当年新引进的单个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费用,下同)投资在1000万人民币或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相关单位或个人1万元人民币的引进重大项目组织奖或工作经费补贴;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人民币或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建成投产后,给予相关单位或个人5万元人民币的引进重大项目组织奖或工作经费补贴。

具体奖励对象为:

①经济职能部门获此奖励,须是该项目的直接引进单位,且在引进后的工作中做出过积极努力和协助,经引资企业和分管领导认可并报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

②非经济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获此奖励,须在项目引进后的工作中做出过积极努力和协助,经引资企业和分管领导认可并报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

3、引进知名企业奖。引进国际、国内500强企业落户雨城区的,可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引资企业和分管区级领导认可并报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批准后,一次性给予引荐者引进知名企业奖或工作经费补贴5000元-10万元。

二、向“两区一中心”引进企业的奖励

区级各部门或“两区一中心”以外的区内乡镇向“两区一中心”引入企业,企业建成投产后,引进部门或乡镇与企业所在乡镇分享有关企业的各项统计考核指标,引进部门或乡镇占70%,企业所在乡镇占30%;企业建成投产后,该企业当年所纳税区级实得部分的5%给予招商引资部门或乡镇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经费补贴。

三、争取其他社会无偿资金和物资的奖励

1、争取或直接引进非国家安排的区外援助、区外捐赠资金(不含赈灾救助资金),用于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的,按到位资金的2-5%,一次性给予引资个人或引资单位招商引资奖励或工作经费补贴。

2、争取或直接引进非国家安排的区外捐赠或援助设备、物资等(不含赈灾救助设备和物资),按净值折算价的2-5%,一次性给予引资个人或引资单位招商引资奖励或工作经费补贴。

四、申报奖励的要求

(一)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引进项目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印章):项目立项批文或新上项目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材料;项目实施单位证明材料;项目实际投入有关凭证;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资料。

2、引进项目资金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印章):引进项目资金上报报告;有关单位下达项目资金相关文件;转款或拨款凭证;纳入财政管理的凭证。

3、引进无偿物资的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盖印章):援助设备、物资单位关于该批设备、物资为无偿提供的证明材料;区财政出具收到该批设备、物资的证明材料。

(二)申报单位的确定

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引进的,由引进相关单位协商确定一个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引资额和奖励的分配由引进相关单位自行协商,并由各单位负责人认可签字、加盖公章送区招商局备案。

五、年终考核

1、年终考核完成基础目标任务的单位得基本奖;

2、年终考核完成奋进目标任务的单位,由区委、区政府设立单项奖进行表彰奖励;

3、年终考核未完成保证目标任务的单位不计奖。

六、附则

(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此不符的以此规定为准;今后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本规定由雨城区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08年6月18日

分享 分享 |  评论 (0) |  阅读 (?)  |  固定链接 |  类别 (政务公开) |  发表于 19:27  | 最后修改于 2008-06-26 23:20
搜狐博客温馨提示: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请勿轻信留言、评论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谨防受骗!识别更多网络骗术,请 点击查看详情
您还未登录,只能匿名发表评论。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
 
  *中国人爱国心,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
表  情:
加载中...
回复通知: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